各专业班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学院根据公司党委员工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员工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核、学工办初步考核评议、学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等程序进行评定,现将2023-2024学年乌兰夫奖学金候选人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根据申请情况,现将学院申请人综合评审打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最终得分 |
1 |
许龙龙 |
89.67 |
2 |
彭一超 |
85.52 |
3 |
罗旭承 |
83.26 |
4 |
石 明 |
80.48 |
5 |
蒋俊奥 |
80.24 |
6 |
赵卓雅 |
80.15 |
7 |
孙佳英 |
79.26 |
8 |
李云龙 |
76.72 |
9 |
王 骞 |
76.31 |
10 |
白 雪 |
74.34 |
最终同意推荐许龙龙同学、彭一超同学为公司2023-2024学年乌兰夫奖学金拟定候选人参加校级评审。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10月15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面谈、书面署名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反映,反映意见时须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72- 5953681
意见反映地点:逸夫楼D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