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班级:
为激励公司员工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员工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公司党委员工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积极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经员工本人申请、各年级专业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等程序,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将按照程序报送学校员工工作部资助中心审核,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10月14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面谈、书面署名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反映,反映意见时须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72-5954392 5953681
反映地点:逸夫楼D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