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实事求是反映各毕业生就业状况,集团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允许对员工就业情况掌握不准确,将实习单位代替就业单位等问题,绝不允许弄虚作假“被就业”或“假就业”现象。
请各专业相关负责人及毕业班主任,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传达到位,对员工认真做好指导工作,确保员工就业状况真实有效。同时,集团及学院会进一步加大查核力度,一经查出有违反“四不准”现象的毕业生,公司将作出严肃处理,离校手续相关材料将停止受理,望大家高度重视。
注明:“四不准”是指:
1、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
3、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
4、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6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