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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学年春学期推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文章作者:编辑:刘新审核人:浏览次数:

1、推优对象及要求:

(1)推优人数不能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10%;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的共青团员;

(3)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和社会活动占班级前1/3者;

(4)上一学年没有挂科记录;

(5)有团课结业证;

(6)未交团费者、欠费且未办理贷款手续者、上学期受过处分者均无推优资格;

(7)附加学院及学院以上奖状或证书复印件。

2、有效期:推优有效期为一年半,即本学期被推优的同学在本学期及本学期后的第二学期及第三学期有效,2017年4月29日之前的推优表全部过期(最近两期的过期名单见后面的文件),通知本班员工学院网站上有最终公示名单即可查到自己的推优表是否在有效期。

3、方式:推优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工作,各团支部应认真负责,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的评选。

各班请严格遵照推优条例完成各班推优工作,我们会严格核查,如发现有虚假的班级,取消推优资格。

信息工程学院政工与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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