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自治区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相关要求及说明通知如下:
一 :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1.公司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及研究生(16级不参加评比)
2.“优秀毕业生”在当年应届毕业生中评选;
3.“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在上学年评优的校级名单中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毕业生:
1. 应届毕业生。
2.在校期间获得过地市级(或校级)及以上奖励(包括校级三好员工或优秀员工干部等荣誉称号)。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4.2013级每班1人。
(二) 三好员工(共31个名额):
1.获得上学年度(2016年12月)校级“三好员工”称号。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三) 优秀员工干部(共6个名额):
1.参评优秀员工干部者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员工干部满一学年.
2.获得上学年度(2016年12月)校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员工干部。
3.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三、评选要求
1. 评选工作应坚持标准,实事求是。
2.各类先进申报者均须填写相应表格,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评比资格。(具体条例见附件)。
3. 入学不满一年的员工,不参加评比表彰。
4.一名员工在“优秀毕业生”、“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中限报一项,不允许兼报。
5.相关项目的申报人,请于4月15日晚7:00~9:30到逸夫楼D206上交申请材料。
6.申请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
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