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延伸和发展,目前学校主要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了大力宣传和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使公司贫困员工及时获得助学贷款,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公司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员工、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员工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员工父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学校其他助学贷款。
三、贷款金额
本专科员工最高8000元/年,硕士研究生最高12000元/年。
四、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每年申请每年放贷,因此有贷款需求的员工必须提出申请。
(1)贷款员工应每年应至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员工在线服务系统(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特别是学院、学号、专业、联系电话等信息),截止时间为5月底。
(2)续贷员工要求登录员工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总结个人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有责任感和感恩之心,字数在200字左右。学校资助中心将逐一审核员工填写的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底。
(3)续贷声明填写完成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4)新申请贷款员工需登录员工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后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并打印《申请表》。《申请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内由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部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续贷员工《申请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内不用填写)
2.员工在暑假期间持员工证、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签名的《申请表》与共同借款人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的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
3.已获得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他银行开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持员工证、身份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在暑假期间到原发放贷款处继续申请办理。
五、学籍地高校助学贷款的催收
目前,公司学籍地高校助学贷款有120人已逾期未还款,请各学院尽所能联系当时班主任、班长、同学,通知到未还款名单中员工尽快还款。此项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已纳入2016年度高校员工资助工作考核指标范围。
如有问题请咨询学工部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地址:行政办公楼B座227室;联系电话:5954376;联系人:王老师)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确保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通知到有需求的员工。
在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同时,更要加强对贷款员工的诚信教育和学籍地高校助学贷款的催收工作,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学籍地助学贷款未还款员工名单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完美体育365wm官方网站员工工作部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