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4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3文章作者:编辑:lx审核人:浏览次数:

一、评选对象

全校注册在籍的所有本、专科员工团员,含保留团籍的预备党员。

二、评选内容

本年度表彰内容有:“优秀团员”、“模范团员”、“优秀团干部”、“团干部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青年集体”。

三.评选步骤

  1. 团支部对照条件提出“优秀团员”的推荐名单,听取班主任的意见后,召开团支部会议通过,报团总支审核。

  2. “模范团员”在具备“优秀团员”评比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有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典型示范的突出作用,符合评选条例要求的员工,经班级推荐,上报团总支审核。

  3. “团干部标兵”在具备“优秀团干部”评比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有在员工团干部中典型示范的突出作用,在学院团总支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符合评选条例要求的员工,经班级推荐,上报团总支审核。

  4. “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志愿者本人个人申报,由学院团总支、完美体育365wm官方网站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推荐工作。

  5. “优秀团支部”的评比在各团支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向团总支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团总支根据申报材料及有关团支部的工作实绩,磋商上报名单。

  6. “五四红旗团支部” 在具备“优秀团支部”评比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团的活动有特色,在全校具有很好的影响,上报相关材料后到学院团总支,由学院团总支推荐,经学校团委差额评选产生。

  7. “五四青年集体”的评选条件为在团的思想教育、宣传工作、校园文化建设、老员工科技创新、老员工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要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各级各类员工组织

四、评选要求

1. 评选工作应坚持标准,实事求是。

2.各类先进申报者均须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并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事迹材料,个人奖须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集体奖须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评比资格。

3. 入学不满一年的员工,不参加评比表彰.

五、评选时间

相关项目的申报人,请于4月13-14日晚7:30~10:00到逸夫楼D206上交申请材料。

  • 附件【附件1-11.doc】已下载

上一条:几个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下一条:关于各班级延缓上交综合测评结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