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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须知(转发)

发布时间:2012-03-03文章作者:编辑:艺术与设计学院审核人:浏览次数:

各学院:

包头市医保中心定于从下周起到学校办公,为员工办理医疗费用报销事宜。暂定办理时间为公司校历双周的周三上午9:30-12:00,下午3:00-5:30(即本月的3月10日和3月24日)。办理地点暂定为办公楼B328房间(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请各学院通知有报销需求的参保员工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按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材料。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需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包头市籍员工在高中时办过本和卡的员工需携带)

(3)包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IC卡(包头市籍员工在高中时办过本和卡的员工需携带)

(4)住院诊断证明

(5)住院时所用医保专用处方本

(6)住院期间每日发生的检查治疗收费明细清单(一日清单)

(7)住院期间的费用结算收据

(8)对于转往外地治疗的人员必须有转院介绍信和病例复印件。

二、意外伤害门诊报销

在校员工发生无责任的意外伤害事故,其门诊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2000元。报销时需携带门诊正规发票,用药处方,门诊诊断。

三、其他说明

医保中心每周三收取材料后,回去进行核算,报销的费用统一划拨到学校账户,学校再发放到各位同学的建设银行银行卡上。由于办理周期较长,请各位同学尽早提交材料。

如果同时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理赔时可使用看病费用单据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医保中心的公章。

参加商业保险的在校员工,请按照下表中所列保险公司办公时间进行出险理赔,在校理赔地点在办公楼B328房间(08、09级员工报案前,先到学工处-资助管理网页下查询自己的保单号)。

联系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

06级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袁亮

2526121

13214910292

在校理赔时间:每周四下午2:30-5:30

人寿保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19

07级

中华联合保险公司

解老师

5995425

15847089811

在校理赔时间:每周五下午4:30-6:00

中华保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85

08和09级

中国人民财险公司

冯冶非

5311652

13088458969

在校理赔时间:每周二下午2:30-5:30

中国人民财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18

特此通知。

学工部资助中心

2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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